《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与供水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17号)经湖北省长王晓东签发,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鄂北工程是国务院重点推进、优先实施的172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湖北省水利建设史上工程规模最大、覆盖面积最广、受益人口最多的重大民生工程。工程直接受益范围涉及国土面积1.7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0%;惠及人口74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5%;灌溉农田667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8%。
工程以丹江口水库为水源,以丹江口水库清泉沟隧洞为起点,途径襄阳、随州、孝感3市7县(市、区),止于大悟县王家冲水库,输水线路总长269.67公里,项目总投资180.57亿元。该工程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分别入选“2015年、2020年全国有影响力十大水利工程”。工程已于2021年1月底实现全线通水。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与供水管理办法》是湖北省第一部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的政府规章。《办法》的出台为保障鄂北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发挥效益提供了法治保障,对探索和建立湖北省大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具有深远影响。(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