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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长谈节水】辽宁省锦州市水利局局长张永刚:加强精细化管理 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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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西走廊”东部,总面积10301平方公里,属严重缺水地区。近年来,锦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方位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精打细算  加强全面节水

工业节水精准计量。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节水资金投入、建设节水工程、开展用水定额管理等。对全市重点用水企业开展水效对标,锦州石化分公司单位产品取水量0.4立方米/吨,水重复利用率96.4%;百威(锦州)啤酒有限公司单位产品取水量2.45立方米/吨,水重复利用率31%。

农业节水基本覆盖。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修复和新建一批水利设施,修建农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广农业节水技术,组织农业技术专家现场指导,增强农民节水意识和技能;推广节水型农业种植模式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水肥一体化,在缺水地区推广喷灌、滴灌等农业节水灌溉方式。

加强节水载体创建。不断加强节水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对计划用水单位节水工作的指导,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提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省级以上节水型单位4个、节水型企业3家、节水型高校3所、节水型小区5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区)6个、节水型灌区1个、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单位1个,市级规模以上节水型企业2家、节水型小区10个。

加大非常规水利用率。大规模投资改造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处理后的再生水均实现二次利用;加强雨水集蓄工程建设,实现雨水高效利用。

制度约束  提倡全民省水

运用制度杠杆调节水价,将非居民用水户纳入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范围。出台《关于建立我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对纳入公共供水管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供水定额和计划管理的非居民(不含特种行业)用水户,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分档水量、加价标准、加价项目、计费周期基数等进行调整,对城市自来水居民用水户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监测计量  落实监管节水

进一步落实《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取水计量设施配备安装、使用管理,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工业、生活、服务业取水口全部实现在线计量;完成187眼典型农业灌溉机井监测建设,作为以电折水系数省级固定远程监测站点,观测和掌握典型机井的农业灌溉用水用电情况,为农业用水统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要求取用水户安装分级计量设施,加强水平衡测试管理,发现并修复泄漏点位,掌握用水现状,有计划分解用水指标。

节水降损  强化设施改造

定期使用声波检测、红外成像等技术对供水管网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修复漏水点;引入智能水表和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流量和压力,通过数据分析识别潜在的漏水区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对老旧管网进行改造或更换,降低漏损率;采用分区供水管理,减少管道压力、降低漏水风险;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主管网及水厂改扩建工程,进一步降低城乡供水漏损率。

新建水源工程4处、修建衬砌渠道36公里,拆除重建配套渠系建筑物169座,建设信息化中心站一座、大小凌河渠首计量设施2处。工程项目实施后,保障了20多万亩水田灌溉,预计每年可减少渠道输水损失1600万立方米,灌溉保证率有效提高。

增强意识  注重节水宣传

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政务公开日”为契机,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五进”活动;通过电视、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公交车、出租车等线上线下渠道宣传节约用水。

下一步,锦州市将聚焦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扎实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持续深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为加快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来源:辽宁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