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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重新明确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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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出台了《关于重新明确非居民和特种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对非居民和特种用水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进行了重新明确。

《通知》规定,非居民和特种用水水量分为四档,第一档水量为相关部门按规定制定的保证用水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的行业取水定额(计划)水量;第二档水量为超过行业取水定额(计划)水量10%(含)以下部分;第三档水量为超过行业取水定额(计划)水量10%-30%(含)部分;第四档水量为超过第三档水量部分。非居民用水第一档水量按照现行基本水价标准执行;第二档水量在现行基本水价标准上加价1倍执行;第三档水量在现行基本水价标准上加价2倍执行;第四档水量在现行基本水价标准上加价3倍执行。“两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超过单位产品(产值)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用水单位,超定额(计划)加价标准较一般用户再增加1倍。对特种用水行业用水,超定额(计划)加价标准较一般用户再增加2倍。

该制度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建立健全非居民和特种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对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镇节水减排,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