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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谈节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委书记李玉清:创建节水型社会 助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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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节水型社会   助推绿色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委书记   李玉清

  荔浦市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桂林市南部,总面积1758.62平方公里,主要河流为荔浦河,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境内流域面积1602.65平方公里,其中集雨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支流有马岭河、栗木河、新坪河、大塘河、杜莫河和蒲芦河。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6.4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4880立方米。受上游来水减少和旱季影响,水资源承载发展压力总体上呈现偏紧趋势。

  近年来,荔浦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聚焦重点领域发力,持续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全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获评全国首批生态文明示范区、全国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建强领导、制度、监管“三个体系”水资源管理体制坚强有力

  荔浦市加强水资源管理和利用的顶层设计,建立起灵活高效的节水工作责任体系。

  健全领导体系。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和压实发改、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0余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水资源管理和协调全链条贯通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和统一调度,有力推动了节水工作责任落实,确保节水工作行之有法。

  完善制度体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印发实施《荔浦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荔浦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修订完善水资源供需精细化管理体系,科学测算行业水资源定额需求,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节水工作行之有度。

  强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管理制度,将节水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约2.02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同比下降10.71%,确保节水工作行之有效。

  聚焦农业、工业、城乡“三大领域”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荔浦市紧盯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城乡用水,以水定需、技改增效,节水成效显著提升。

  推行农业节水。全市农业灌溉面积27万余亩,三年来投资6780万元,新建成4.5万亩高标准农田,投资780万元对0.6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节水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喷灌、微灌、滴灌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55。

  加强工业节水。坚持节水和减排两手抓,拧紧工业“节水阀”。大力推进工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投资近2亿元对长水岭、高新园园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扩容升级改造,推行工业用水循环梯级利用。2023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同比下降10.72%。

  引导城乡节水。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城乡供水管网延伸、管网改造提升、供水工艺提升等工程,改扩建城镇集中供水厂2家,13个乡镇建成集建设、管理、运营于一体的城乡饮用水保障体系,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3.03%;大力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实施宣传、示范、考评“三个行动”水资源节约意识深入人心

  荔浦市坚持以宣传营造氛围、以典型引导大众、以考评倒逼落实,推动节水型社会创建成为全民共识。

  强化节水宣传。充分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节点,推动“全民节水行动,共建美好家园”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份,开展宣讲80多场。

  实施示范创建。坚持示范先行、以点带面,深入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省级节水型标杆企业7家、节水型示范社区3个、节水型优秀单位34个,建成率分别为43.75%、15.79%和59.65%,全部超标准完成了广西节水型社会创建考核评估任务要求。

  推进考核倒逼。坚持把节水工作纳入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居企业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范畴,严格实施计划用水管理,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对非居民计划用水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倒逼节水落地见效。

  荔浦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水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走深走实,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宜居、幸福和谐新荔浦,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荔浦篇章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