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方面的作用,云南华宁县发改局于2020年10月10日召开了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自来水供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3.20元/m3,其中供水价格2.30元/m3,污水处理费0.90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4.10元/m3,其中供水价格3.10元/m3,污水处理费1.00元/m3;特种行业用水价格8.00元/m3,其中供水价格6.90元/m3,污水处理费1.10元/m3。
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每月每户居民用水量15m3以内(含15m3)的供水价格为3.2元/m3,其中供水价格2.30元/m3,污水处理费0.90元/m3;超过15m3的部分以居民生活供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为基础加价50%;超过20m3的部分以居民生活供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为基础加价100%。对低保用水户实行水价优惠,以户为单位,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5m3以内(含15m3)的,按2.30元/m3收取水费,超过15m3的部分,执行调整后的水价政策。
华宁县县城非居民用水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具体执行标准另行制定。(杨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