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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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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对《香格里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调整香格里拉市供排水价格的请示》(香水司发〔2023〕45号)的复函,要求香格里拉供排水公司严格执行《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香格里拉市供排水价格的通知》(香发改〔2017〕92号)调整后的城市供水价格并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水价实施范围

凡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尚未实行“一表一户、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含自建散户及单位、小区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其用水价格暂按现行规定固定价格执行。香格里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将确保新增居民用户全部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对存量用户加快“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改造进度来执行阶梯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及阶梯价格

第一级,每户每月15m3以内(含15m3),按规定水价2.00元/m3计量收费。

第二级,每户每月15m3-25m3(含25m3),超过一级水量部分按规定水价加收50%,即按2.90元/m3收取。

第三级,每户每月25m3以上,超过25m3部分按规定水价加收100%,即按3.80元/m3收取。

注:以上价格中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价格不纳入阶梯式水价范畴。

对低收入特困家庭,凭民政部门的有效证件,每月每户用水量在5m3(含5m3)以内,免收供排水费;超过5m3的,超过部分按以上调整后的阶梯水价执行。

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香格里拉市供排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