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水利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珠江流域云南、广西2省(自治区)11个县(区)入选第一批达标创建名单。为推动达标建设提质增效,水利部2021年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对达标县每五年开展一次评估”“达标县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节水成效”。为扎实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3月8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启动建成满五年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核查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对已建成达标县(区)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核查工作是对建成满五年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的首次核查,是《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修订印发后的首次核查,要严格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核查工作。会议传达部署了核查工作任务和安排,结合新修订的《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核查工作要点、技术标准等开展培训,与会人员就初步核查情况及存在问题等开展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核查尺度和标准。
会议强调,本次核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确保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一是统一核查尺度,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进行核查,确保核查有理有据。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各工作组指定技术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确保核查顺利开展。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属于全国创建示范活动项目,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减轻基层负担要求。
(来源: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