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四批节水型高校名单的通知》(湘水函〔2023〕649号),湖南大学等12所高校达到《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T/CHES 32—2019、T/JYHQ 0004—2019)等要求,被授予“节水型高校”称号。
近年来,湖南大力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节水意识,提高高校用水效率,以“节水型高校”建设为契机,形成一批有成效、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校节水经验。目前,湖南共建成69所节水型高校,建成率达50%。其中,湘潭大学引入了合同节水管理,在合同期内实施了多项节水整改措施,学校日均耗水量减少约600吨,极大促进了水资源的有效利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非常规水源进行了合理利用,在笃行湖、大运馆、学生公寓等场所装设非常规水利用设施,充分利用现有人工湖对雨水、游泳池废水等进行收集,对湖水进行补充的同时经过自然净化后用于绿化灌溉等用途;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投资1500万元自建空气太阳能供水系统,采用变频控制热泵主机和太阳能混合加热冷水的方式供应热水,确保了开阀即热水的供应效果,同时也避免了开阀需要放掉冷水造成的浪费情况,实现了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下一步,湖南将继续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稳步推进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提炼高校节水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举措,激发全民爱水节水的需求和潜力,示范引领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新风尚。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