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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四县市获评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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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公布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吉木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玛纳斯县4个县(市)成功通过达标创建验收,获评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近年来,昌吉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深入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加减法”,向地下水采补要“等号”,同时把县域节水型社会的达标建设作为推动国家节水行动重要抓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9月,昌吉州地下水取水量为6.4亿立方米,相比较去年同期8.69亿立方米减少了近三成,这也让地下水得以“休养生息”。

据悉,第六批达标县全部达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要求,2022年州实际用水总量23.70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244.11立方米、实际降幅12.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8.88立方米、实际降幅12.13%,用水效率全疆领先,在全国保持中上水平(2022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5.02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指标8.6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指标9.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59,处于全国先进水平,水资源集约节约水平稳步提升。

昌吉州将以此次成功通过达标创建验收为抓手,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措施办法,抓好规划任务落实,进一步做好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确保水资源的合理有序使用;要依托科技创新,强化组织保障,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推动城市节水向纵深发展,为践行全面节约战略和国家节水行动、加快创建节水型社会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高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