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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丰县:设立入河排污口“身份证”,实行“户籍”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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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长丰县制定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对所有入河排污口统一命名、编码,为每个入河排污口建立规范统一“身份证”,实行入河排污口“户籍”管理。

要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对入河排污口逐一实施溯源,统一设置标志牌,公开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别、责任主体、监督管理单位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入河排污口“有标牌、看得见”。

要根据监测溯源结果精准整治,保障防洪排涝安全、堤防安全、供水安全和工程安全等,杜绝“一堵了之”“一关了之”等“一刀切”行为,严禁随意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优化调整入河排污口设置,实施污水管网改造更新,解决市政污水管网错接混接问题,消除生活污水直排。

要加强对排水管网错接混接、雨污混排、污水乱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依法依规实施雨污分流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或违反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工业企业私设暗管、污水直排、借雨排污以及污水处理厂违规溢流等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严肃查处利用沟渠等“零存整取”排放污水行为,严厉打击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特殊保护区域内非法排污行为。

要加大对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加强水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对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以及在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长丰县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巢湖流域、滁河流域排污口溯源及40%整治任务;在2024年底前,完成上述排污口70%整治任务;在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排污口整治任务,并依托“合肥市水环境大数据平台”应用,实现排污口“一张图”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推动建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管体系。 

(葛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