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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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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湖州市日前出台《湖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节水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全社会自觉节水意识显著增强,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型社会长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节水型社会实现区县全覆盖,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跻身国内同等城市先进行列。
  节水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方案》要求坚持农业、工业、生活节水“三管齐下”。
  在农业节水增效方面,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推广养殖业节水,力争到2022年,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3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以上;培育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3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2个。
  在强化工业节水减排方面,要求推进工业节水技改,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到2022年,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启动电厂“双零”节水示范工程,培育20家节水标杆企业;遴选出1至2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力争建成1个工业水厂,建设1个工业再生水利用试点项目,创建节水标杆园区1至2个。
  在推进生活节水降损方面,系统推进城市节水,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深化城市公共领域节水,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到2022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以上,力争建设1个城市再生水利用项目,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质、同标、同服务”,全市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
  《方案》创新规定了水价和水资源税费改革、节水投融资改革、水耗管理改革和节水奖励机制改革四项改革举措,探索节约用水管理新模式。
  为统筹推动全市节水工作,《方案》明确,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全市节水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湖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牵头和配合工作。各区县政府对本地区节水行动工作负总责,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陈 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