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17日,陕西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组对榆林市、铜川市、咸阳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等8个市(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达标认定考核。
专家组依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通过查阅创建资料、观看创建纪录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询问等方式对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中的基本条件、基础指标、技术指标及相关基础数据进行了复核。每个城市抽取当地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等15个点位,现场核查节水工作开展情况,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专家组针对市(区)创建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问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榆林市、铜川市、咸阳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总体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同意报陕西省住建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审核。
八个城市政府领导、住建(城管、水务)局等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考核达标认定活动。(陕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