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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赴四川调研计划用水及黄河流域实施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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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10日,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巡视员张玉山等一行赴四川省成都市、阿坝州就计划用水及黄河流域实施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等情况开展调研。四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谭小平分段陪同调研。

调研组现场考察了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阿坝州松潘县、若尔盖县自来水公司、川主寺高标准农田灌溉项目、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松潘县、若尔盖县、茂县部分公共机构等用水单位,与企业就用水工艺、水循环利用方式、用水定额水平、节水措施及管理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在成都市、松潘县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省水利厅、成都市、阿坝州及有关县(区)水利(水务)局、四川锦江宾馆、成都天马微电子等关于计划用水管理情况汇报,并就计划用水管理、黄河流域实施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进行座谈交流。

调研组指出,四川高度重视节约用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立足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全面提升用水效率,全面完成年度总量强度双控指标,全省节约用水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创建了一批节水型企业、节水型高校、节水型机关典型,对带动整个社会节水有显著的示范引领意义。

调研组强调,用水计划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节水工作的重要手段,要加强部门协同,不断将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推向深入,全覆盖年用水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黄河保护法》规定在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是对现有节水管理模式的重要变革,具有开创性意义。四川省要立足黄河水源涵养地要求,充分认识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意义,结合阿坝州、甘孜州黄河流域自然气候特征、自身用水结构和特点,将这项制度落实好、执行好。

调研组要求,作为长江、黄河干流均流经的省份,四川省要认真贯彻执行《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战略措施,积极发挥各级节约用水联席会议的作用,持续加强用水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节水全过程管理,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在不同行业领域树立节水典型,推动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实施,实现用水方式精细化、用水过程高效化,不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来源:四川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