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正式印发,明确通过实施舟山节水十大行动,争取把浙江省舟山市建设成为南方地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标杆城市。
《方案》把节约用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按照开源节流总体思路,以增效、减排、降损工作为基础,强化节水刚性约束。通过实施节水刚性约束双控行动、节水制度规范深化行动、农村农业节水增效行动、工业企业节水减排行动、城镇公共节水降损行动、旅游景区节水风尚行动、水源优化活水工程行动、非常规水推广利用行动、节水示范标杆创建行动、数字信息智慧节水行动等节水十大行动,积极探索节水新技术,充分拓展开源工程建设,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发力、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节水新局面。
《方案》明确,到2025年,舟山市节水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此外,力争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优于省平均水平45%以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0%和45%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2.17亿立方米以内。
《方案》指出,到2035年,舟山市要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浙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