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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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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志龙


制度——《辞海》中释义为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其特征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是国有企业管理的基础,在国有企业的现代化管理中,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存在的不同问题,把握领会制度建设意义,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化,对促进企业发挥更长效更稳固的作用,走出自己的反腐特色道路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制度建设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性问题


国有企业依靠制度对腐败进行惩治和预防,是对经营规律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识的不断深化,体现了依法治企、制度管企的理念,进而从源头上对腐败进行根本性的治理。因此,将制度与监督两者有机的统一起来,相互作用、相互推进,发挥出反腐倡廉工作的功能性、强效性,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之根本。


(二)制度建设是党在反腐败斗争中积累的重要经验


党在反腐败斗争中,从依靠“群众运动”江湖化反腐到用权力等级进行反腐 ,再到通过制度化和法制化进行反腐;从“整风”运动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十六字方针,加大治本力度,侧重制度建设,通过健全的制度遏制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党的拒腐防变能力也不断增强,并且逐步纠正权力反腐的弊端,实现民主法治。


(三)制度建设是健全完善惩防体系的必然要求


习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因此,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反腐败战略方针,也是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通过建章立制、创新机制,确保制度反腐的针对性和长效性。


二、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反腐倡廉要保持长久的成效在于党员干部对制度坚定不移的落实,在于党员干部对原则持之以恒的坚持,这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意义所在。但是反腐败斗争并不能当作庆功荣耀,更需要思考的是什么问题导致这些“老虎、苍蝇”无视党纪国法、肆意妄为。笔者经过梳理分析,认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制度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思想懈怠、权力失控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要始于源头治理,是巩固成果的重要途径。但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艰巨性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小则在政策规定上打打擦边球,大则思想腐朽、人心堕落,利用权势任自逍遥于钱财美色之间。比如2013年,重庆市10名党政干部系涉及不雅视频被免职,其中有5名为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这些落马的高级官员,在过去也曾作出过重大贡献,业绩突出,学识渊博,也获得过民众的良好评价,可谓位高权重、声名显赫,而如今跌倒只能让人扼腕叹息。究其缘由,就在于思想的懈怠,制度的失守,权力的失控,导致人性的弱点被无限地放纵。


(二)对制度执行的不得力,导致遇事应付、公关了事


有的国有企业发生违纪问题的,并不是这些单位缺少制度,而是有制度执行不得力或根本就不执行,如遇上级单位检查,也则在表面上作文章,下重本办接待,大搞面子公关,把制度放在一边当成花瓶摆设,有效的监督和执行则无从谈起。再如几年前的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公司被曝使用过期劣质肉,案发后又被查明涉嫌组织实施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6名涉案企业负责人已被刑拘。福喜事件,单看是一起生产质量问题,但深入分析就会发现该企业实际上没有按照正常严格的制度执行生产工作,而是一切按“高层指使对过期原料执行‘问题操作’”,应对检查只是让账面、台面看起来“干净利落”,实际问题被掩藏至深。并且监管部门走马观花、流于形式的检查,也导致了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和纠正,既不利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不利于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对制度宣贯力度不到位,导致缺乏普及、支持不多


有的国有企业对反腐倡廉制度宣教做了一些工作,但多限于领导干部成员,缺少对普通职工群众的全面普及,导致普通职工群众对企业自身制度建设了解不多、认识不够、理解不透。制度建设宣教普及性不足致使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支持和执行。因此,加强制度宣贯要重视群众的依托和支持,让职工群众能以自身经历及所见所闻所感入手,保障广大职工监督体制的正常运行,职工群众能够广为认同的制度才具有效力,才能够合理有序地运转。


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新思路


新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经济政治领域的深水区,源头治理、制度反腐是国家大势所趋。党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一个空前的高度。中共中央的大力度、大深入反腐也为我们基层企业单位提供了新思路,以众多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实践为例,国有企业应当在改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践中抓好这几个方面:


(一)梳理制度健全机制,增强制度制衡力


完善、科学、系统的制度是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的基础,因此反腐必须纳入法治轨道,靠法律、靠制度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国有企业坚持每年按照与上级党组织签订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责任书》,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修订和完善党风建设分工责任制度,并根据企业班子成员的分管工作,按管辖业务分工负责,梳理和细化党风建设工作任务指标,层层分解到每个领导岗位,统筹安排到生产经营当中,班子成员承担分管部门的廉洁责任,与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增强制度制衡力。


(二)强化纪检执纪能力,增强制度执行力


新时期反腐与过去反腐斗争不同,不是通过搞运动式、风暴式反腐,出现问题再处理,而是在预防腐败上下功夫,从源头上加以遏制。由此明确,新时期反腐倡廉对监督提出更高的业务要求。国有企业应创新工作思路,通过民主推荐、基层调研等方式,在企业内技术研发、生产经营、质量检验、后勤保障等领域中聘任风气监督员,或根据各自专业所长,充分发挥党代表、职工代表及各种基层监督作用,对企业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生产经营、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增强制度震慑力


推进反腐倡廉要把制度建设的视野、触角和措施,分解到权力行使的各个具体环节,各个风险点。凡是关系国有企业的民生大事,关系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职工关注最多、期望最大。企业要针对这些事务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相应的制度、文件,提前抓预防,把规定、纪律等要求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宣贯,增强制度宣传力,把违反制度的后果危害对班子成员进行提前诫勉,增强制度震慑力,把廉洁风险管控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机制,延伸管控触角,积极发挥监督制约作用,真正实现监督问责与权力行使同步进行。


综上所述,中央中央的反腐思路和策略已然发生转移,在多年强调的“思想反腐”、“权力反腐”基础上正逐步完善到以制度反腐。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政策,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的完备的反腐倡廉机制体系,也是国有企业必须长期深入挖掘和探索的发展课题。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必须完成由“权力反腐”到“制度反腐”的顺利转轨,使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合法、规范、有序运作,保证制度向更深层次推进,方能让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步入佳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