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经现场联合考评验收,乌鲁木齐市对20家申报达标单位授予2021年“乌鲁木齐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据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由节水技术标准和节水管理标准两部分组成,共计100分。主要围绕节水器具普及率、制度建设、用水计量统计、节水技术推广与改造、日常管理、节水宣传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才能被授予称号。
通过创建,旨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让节水理念不断深入人心,节约用水成为自觉行为,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乌鲁木齐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水资源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出席命名会并讲话。
(高定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