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2022年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验收的目标,福建省福州市将节水融入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记者8月22日从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即日起,福州市2021年至2022年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工作正式展开,各用水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均可按创建标准展开节水行动。
“节水型载体创建,是节水型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创建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应建立健全节水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普及节水方法,通过多举措的节约用水管理,进一步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水平。
记者了解到,此次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的申报范围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范围内所有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标准等相关文件及节水载体创建报告书模板,可登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下载。
经评审合格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统一正式授予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称号,并推荐申报福建省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根据《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在该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单位、小区和个人,将予以一定奖励。
(福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