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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存在的问题——以台州市黄岩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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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亦


  一、地方标准提升速率较快,运维费用增幅较大。

  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例,目前,污水厂出水国标最高标准为一级A,而地方标准普遍高于国标。如2016年,根据《关于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限制值表》(台州地标准Ⅳ类标准)要求,全市污水厂全部提标改造至“准Ⅳ类标准”。201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新标准较“准Ⅳ类标准”有了进一步加严。横向比较,台州地标COD、总氮、氨氮、总磷等日常监测指标分别高于国标限值的66.7%、0%、233%、66.7%,省标在总氮指标上更高于台州地标20%。




  污水处理厂原则上按照当时出水标准的最高限值进行工艺设计,有其既定的处置能力限值。标准变更频次较快促使污水厂不断新增构筑物,同时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土地、设备更换等资源浪费,高频次的“提升改造”更使得污水厂工艺流程及管线布局愈发复杂,进一步助推运维成本不断高启。以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为例,2017年,江口污水厂启动提标扩容工程 ,总投资4亿元,新增预处理工段和深度处理工段,同时对原卡鲁赛尔氧化沟进行全面升级,调整为MBBR工艺。此外还扩建了4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能力。经过改造,污水厂出水水质由“二级标准”提升至“准Ⅳ类标准”,污水处理成本由1.32元/立方米提升至2.15元/立方米,污水厂运行成本将提升62.8%。2020年,为适应新标准要求,江口污水厂投资1500万元,对自控、曝气、加药等系统设备及工艺管线进行优化,调整完毕后当年设备养护费用有小幅度上涨。
  二、城市有机更新进程较快,较难控制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城镇污水厂投运后的实际负荷率,在一年内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城市有机更新进程较快,特别是近几年来浙江省大力推进“五水共治”、“海绵城市”、“三改一拆”、“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等工作,城镇整体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特别是老城区人口集聚区的迁改、工业企业的搬迁、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的纳厂等均对城乡污水调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再加上“零直排区创建”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的晴、雨天气污水厂进水不均的现象(即晴天进水量较少,雨天进水量暴涨)。综合因素作用下,污水厂特别是中小型污水厂一定程度上存在晴天吃不饱,雨天吃不下的问题。例如,2019年,院桥污水厂处理规模为2万立方米/天,存在处理能力不足问题。2020年,院桥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正式投运,处理能力扩容至6万立方米/天。今年该厂晴天最低进水量为2.5万立方米/天,雨天最高进水量可达5.8万吨/天。这使得中小型污水厂陷入扩容与否都很尴尬的境地。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重建设轻运维现象,农污设施运维经费缺口较大。
  2014年-2016年期间,省农办牵头实施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18年后移交省住建系统负责运维监管,但相应的资金未作移交。因此,目前农污设施运维管理普遍存在经费短缺问题。以黄岩区农污设施运维管理为例,黄岩区在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658个。目前,已移交住建监管的农污设施383个。2019年,区住建局按照当时农污设施移交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每年安排运维经费600万元,该费用仅能满足现状设备运维需求。2020年,省人民政府通过新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排放标准,按照现行标准,2016年前建设的绝大部分农污设施均需进行全面提升改造,才能满足现行标准的要求。后建设时代的运维经费资金缺口很大,可能会对全省未来几年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提升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四、后“零直排区创建”时代,城乡雨污管网养护存在缺位现象。
  以黄岩区为例,黄岩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已进入最终攻坚阶段,目前已完成16乡镇零直排创建,排查、修复雨污管网1734公里。随着工程进入尾声,管网养护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根据有关专家预测,雨污管网若疏于养护,三年内可能有40%以上的管网会出现堵塞、破损、混接等问题,五年内可能绝大部分管网会返回到创建前的模样。此外,管养的缺位或专业程度不高,同样会造成管网养护问题的堆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