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新水价

2006年 12月08日
来源:中国水务网

    为了促进供排水设施建设和节水工作的开展,威海市于近日对水价进行了调整,这是2000年以来首次调整水价。
    对居民用水实施了阶梯水价。阶梯水量分为两级,第一级是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量,为每户每月12立方米,在此范围内的用水价格执行原到户综合水价每立方米2.85元不变。第二级是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水量,为超过12立方米以上的部分。超出的部分按综合水价加倍收取水费。
    其它用水单位分为两类,执行两种水价标准。一是普通行业每立方米3.70元,主要包括党政事业单位、工业单位、宾馆和饭店等服务业单位。二是特殊行业每立方米6.85元,主要指船泊、建筑、洗车等高耗水行业。
    大幅度提高了地下水价格。居民使用地下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到每立方米5.00元,普通行业每立方米6.00元,高耗水行业每立方米10元,从而使地下水综合水价远高于自来水价格,利用经济杠杆保护地下水资源。
    同时,还将中水价格定为每立方米1.40元,不到自来水最低价格标准的一半,以更有力地推进中水利用。

(通讯员 孙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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